|
青海收賬公司沒有打借單,只要微信聊天記載,能勝訴嗎?青海收賬公司沒有打借單,只要微信聊天記載,能勝訴嗎? 【1】別急,我先說答案 俗話說林子大了什么鳥兒都有,微信用戶接近十億,這么大的森林,能沒有故事嗎?比方朋友之間借錢,沒打借單、只要微信聊天和轉賬記載,對方拖欠不還的話,申述ta,能勝訴嗎? 答案是:①或許勝訴也或許敗訴,都有事例了,能夠參考。②勝訴的方法是,坐實根據。微信轉賬和聊天記載可作為電子根據被承受,但證明能力有限,需經過艱苦復雜的過程去坐實。③就連銀行轉賬的憑據都只能作為兩邊存在資金來往的根據,不能證明告貸聯系的的存在。 所以,申述與否是你的權利,勝訴與否就看根據是否有用并且完整,能不能構成根據鏈。法官的裁量權較大,因而或左或右的情況都或許產生。 【2】建議:亡羊補牢or有備無患 要問怎么辦的話亡羊補牢,給對方打電話錄音、用文字引導ta承認告貸未還款的現實、找律師發(fā)函請騰訊公司幫忙查詢供給證明。借錢不多又嫌麻煩?那就認了唄。 沒有事兒的,看完本文就是給自己打了一針預防針,祝賀你免疫了。要么不借錢,要么與告貸人簽訂標準的告貸合同,有備無患,必要時能夠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事例+分析 民間假貸訴訟中,作為債務人的出借人應當就其與告貸人之間存在假貸聯系及假貸的內容承擔舉證責任,簡略來說,出借人在申述時要證明兩個現實:①假貸聯系建立,②完成實際交給。 微信記載可看做是交給根據,由于2012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明確了電子數據為法定的根據類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電子數據是指經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載、博客、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構成或許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 可是,短少借據、收據、欠條之類的債務憑據,不能證明為什么轉賬給對方,乃至能夠提問,是不是你以前欠別人錢現在還款呢? 因而微信聊天記載的證明能力較弱,想把它作為確定案子現實的根據并不簡單,需求承認微信運用兩邊的身份,需求實在并且完整根據,由于電子根據簡單望文生義、簡單被修改乃至偽造。 你我都知道微信不必實名制,昵稱和頭像能夠自己設定,還能夠被盜用,因而這是個難點。 現在的司法實踐主要有四個途徑:1,對方當事人自認;2,微信頭像或微信相冊相片的辨認;3,網絡實名、電子數據發(fā)出人認證材料或機主的身份認證;4騰訊公司的幫忙查詢。前兩總的或許性很小。后兩種難度很大。 【事例1】某人以男女朋友名義借錢后玩消失,微信聊天記載成根據。法院以為,雖沒有借單、收條、欠條等債務憑據,但原告供給了金融機構的轉賬憑據原件及微信上的錄音、圖片、文字等聊天信息等視聽資料原件,內容實在合法,且根據間能印證原、被告之間存在假貸合意和假貸聯系實際已產生的現實,依法確定兩邊假貸聯系建立。所以判定出借方勝訴。 【事例2】定向紅包累計超越10萬元,反目后要求對方還錢敗訴。法院審理后以為,兩邊來往記載很多,但原告無法證明兩邊存在告貸合意的根據,不予支持、駁回悉數訴訟請求。 本文由青海收賬公司整理 |